2006年7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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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感动是学习
魏剑明被追授“浙江省模范法官”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林春阳

  本报讯  云和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魏剑明因公殉职已近3个月。昨天,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和丽水市委在丽水召开追授魏剑明“浙江省模范法官”、“丽水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大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宋光宝宣读了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的批示,省高院院长应勇出席会议并讲话。魏剑明的事迹又一次震撼和感动了全省政法干警。
  “他长期从事人民司法工作,兢兢业业,呕心沥血,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感人华章,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夏宝龙在6月30日的批示中这样说。
  今年4月13日早晨,魏剑明被发现倒在办公室里,已经没有呼吸。这位长期劳累过度的法院院长就这样倒下了,时年49岁。
  魏剑明加班已成习惯,这是云和县法院人尽皆知的。如今,他的敬业精神感动和感染了更多的绿谷领导干部。丽水市移民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平才对记者说,他通过媒体报道了解了魏剑明的事迹,让他印象最深刻的是魏剑明一心扑在法院工作上的敬业精神,“那真叫鞠躬尽瘁”;而且,他作为一名司法审判机构的领导,办事公道、与人为善的思想作风也值得钦佩和学习。
  夏宝龙在批示中要求全省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以魏剑明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加强修养、提高素质,真正成为政法队伍的“领头雁”。全省广大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立足本职,无私奉献,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昨天,省高院和丽水市委发出了向魏剑明同志学习的号召。省高院院长应勇在会上说:“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把学习魏剑明同志的优秀品质和先进事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努力成为落实‘三项承诺’的积极行动者和忠实实践者,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司法不公、执行不公不力等问题……”
  “最好的感动是学习。”丽水市一位政法干警在和同事交流时说。500多名丽水的政法干警和部分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